隆昌市金鹅街道永星村11组农村闲置农房对外招租公告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0-28 15:40
项目名称: |
隆昌市金鹅街道永星村11组农村闲置农房对外招租公告 | ||
项目所在地: |
隆昌县 | ||
所在乡镇: |
金鹅街道 | ||
流出方: |
李世成 | ||
涉及农户数: |
1 (户) | ||
流转面积(亩): |
133.28平方米(亩) | ||
流转底价(元): |
6800元/年 | ||
流转方式: |
出租 | ||
流转年限: |
5年 | ||
项目简介: |
一、标的简介 (一)基本情况:房屋位于隆昌市金鹅街道永星村11组,主体结构为砖混;建筑物大楼基础未见不均匀沉降,基础稳定性高;地面、墙面和门窗等未见拉裂。标的路况较好,出行方便,公共交通匹配方便。 (二)租赁用途:商业服务,租赁业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三)租赁期限:5年(租赁实际起止时间以承租方和出租方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四)出租底价及底价拟定依据:根据资产现状和周边实际调研,按6800元/年作为招租底价,最终租赁价格以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最近租赁价格以内江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告知函》所载明的租金价格为第一年租金价格。租金递增方式:以当年市场价格为准。 (五)租金支付:按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执行,每一年缴纳一次租金。 (六)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照租赁合同中1个月租金金额收取,承租方需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一次性付给甲方。 二、招租及报名方式 (一)本次招租委托内江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开竞价;公告期内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以交易底价协议成交;若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拍卖(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二)报名条件及报名时间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本村村民。 2.报名时间:时间2024年10月28日到2024年11月1日16 时止(延时的除外)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2.报名时间:以内江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时间为准(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公告日既为报名日)。 3.报名地点:内江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隆昌市行政审批局二楼内江联合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三、交易保证金 1.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元(大写:壹佰元整)。 2.保证金账户: 账户:内江联合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内江分行营业室 开户账号:2307484119124563257 3.保证金退还方式:意向承租方经中心确认为承租方后,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并将合同提交至中心备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渠道全额无息退还。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全额无息退还。 4.保证金不退还情形:(1)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2)交易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3)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4)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6)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拍程序的;(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租赁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9)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10)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四、项目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1.联系人:陈女士。 2.咨询电话:0832-3953975 3.现场查看联系电话:李世成1389048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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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流转方式: |
协议流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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