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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合作建立全省农村产权市场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1-07 10:32


与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合作建立全省农村产权市场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关于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15〕58号)“依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构建全省联网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平台”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积极培育和发展我市农村产权流转市场的要求,公司挂牌设立的“内江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主动与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下称成都农交所)对接合作事宜。鉴于内江市已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经与成都农交所沟通后达成共识,在保证中心独立运行的前提下,成都农交所拟采取“业务指导”模式就信息发布、业务培训等方面与中心开展合作,确保实现全省农村产权交易“六统一”。

   为共建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借助成都农交所现有的政策资源、市场地位和交易体系等优势,提升中心交易信息覆盖范围及资源整合能力,经报请市政府同意,中心于2015年12月25日与成都农交所签订《平台建设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