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全安镇天台村二社11.46亩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15 10:55
项目名称: |
内江市市中区全安镇天台村二社11.46亩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 | ||
项目所在地: |
市中区 | ||
所在乡镇: |
全安镇 | ||
流出方: |
市中区全安镇天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
涉及农户数: |
7 (户) | ||
流转面积(亩): |
11.46(亩) | ||
流转底价(元): |
500元/亩/年 | ||
流转方式: |
出租 | ||
流转年限: |
5年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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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市中区全安镇天台村2社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 项目名称:市中区全安镇天台村2社11.46亩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 项目所在地:内江市市中区 所在乡镇:全安镇 流出方:全安镇天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涉及农户数:7户 流转面积(亩):11.46亩 流转底价(元):土:500元/亩/年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年限:5年 项目简介:内江市市中区全安镇天台村2社土地流转公告 一、标的情况:该土地位于内江市市中区全安镇由市中区全安镇天台村2社,7户村民组成,农户土地权属明晰,无争议。(交通便利,水源充足)。 二、出让方简况:内江市市中区全安镇天台村2社拟流转土地11.46亩,流转方式:出租;流转用途:玉米种植;流转期限:自土地交付之日起至 2029 年 3月 31日止;流转价格:土:500元/亩/年
三、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自2024年 4月15日起至2024年4月25日止。 四、出让方要求:1、受让方需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流转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2、协议到期后受让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土地上附着物无偿交由出让方;3、土地复耕由受让方负责。 联系方式:高菊英 电话:18080226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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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流转方式: |
协议流转 |